经本人申请、组织培养考察,总支部委员会研究,拟吸收范晓春等46位同志为中共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
联系电话:15005785021 15925710670
名单亦会同步在教学楼五楼告栏上发布,请相互转告。
会计学院第一党支部关于吸收中共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的公示.doc
会计学院第二党支部关于吸收中共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