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5-18作者:系统管理员被阅览数:1778次
各位教师:
根据丽人劳社〔2009〕15号文件精神,我市现进行2009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请在3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学院人事处。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综合报告1份(电子稿);
2.《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一式5份(附电子稿);
3.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及著作等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
附件:
1. 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
2. 丽人劳社〔2009〕15号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3.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条件
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