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0浏览次数:1631

 

 

 

 

 

 


浙教工〔2016〕14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各高等澳博官方网站app、高等澳博官方网站app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和感人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教育作用,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浙江省教育工会、浙江教育报刊总社、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澳博官方网站app在职在编一线教师。澳博官方网站app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立德树人、无私奉献。坚持育人为本,关心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融洽师生关系、增强师生感情、创造温馨和谐学习环境等方面有感人事迹,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扎根一线、事迹突出。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

三、评选名额

评选出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10名,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提名奖20名。

四、评选步骤

(一)推荐阶段(2016年3月-4月28日)

1.各设区市在本地区评选的基础上,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推荐产生70名候选人。

2.浙江大学推荐2名教职工,其它高校各推荐1名教职工。

3.各设区市、各高校要在本地区、本校主要媒体上对推荐人物进行公示,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

(二)初评阶段(2016年4月28日-5月10日)

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确定60名教师作为正式候选人。

(三)终评阶段(2016年5月10日-5月底)

1.在浙江教育在线网站上,集中宣传展示60名正式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2.在浙江教育报、浙江省教育工会微信平台上设立投票栏,接受社会各界投票。

3.组织专家评选委员会,开展专家评选投票。

4.按报纸、微信投票各占10%,专家投票占80%的比例计算总分,取前30名候选人在浙江省教育厅和浙江省教育工会网站上公示,接受公众评议监督。

5.召开评选活动组委会会议,研究确定10名“最美教师”和20名“最美教师”提名奖获得者。

(四)表彰阶段(6月初-9月下旬)

1.6月初,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组织导演组赴各地拍摄,制作“最美教师”人物典型事迹。

2.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对活动开展系列新闻报道。

3.省级媒体进行集中展示宣传。

4.9月下旬,举办颁奖晚会,对10名“最美教师”和20名“最美教师”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五、其他

1.各设区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各设区市、各高校公示结束后,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于4月28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表》(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一式10份报送省教育工会宣教部。材料主要包括:简要事迹材料(300字)、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照片2张(一张标准照,两寸免冠;一张生活照,500K以内)、视频(一分半钟以内,WMV格式)、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各设区市、各高校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浙江省教育工会宣教部和浙江教育报刊总社联系。联系人:浙江省教育工会宣教部,郏文敏,联系电话:0571-85118749,电子邮箱:zjszmjs@163.com,地址:杭州市保北路52号贵宾楼222室,邮编:310012。浙江教育报刊总社,于佳,联系电话:0571-88909876

附件1.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各市推荐名额

3.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申报表

 

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组委会

          (浙江省教育工会代章)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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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浙江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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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教育工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