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01浏览次数:2107

  各分院、各班级: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澳博官方网站app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4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澳博官方网站app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5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澳博官方网站app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澳博体育app2014-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做如下具体安排:

  一、名额分配

  澳博官方网站app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总人数,将名额等额分配给各分院,不能多评,也不能少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
   本次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中特别优秀者。要求候选人在本学年校级一等奖学金以上获得者当中产生,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澳博官方网站app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条件:
   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者。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澳博官方网站app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6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经澳博官方网站app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报国家助学金基本条件:

  本次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具体标准为4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具体标准为2500元/年。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澳博官方网站app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经澳博官方网站app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

  1、澳博官方网站app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本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分院要成立由分院领导牵头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分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

  2、各分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认真核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根据澳博官方网站app下达的名额,结合院系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提出各分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由各分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3、各分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本分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后,在院系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二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报澳博官方网站app审核。

  4、澳博官方网站app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审核各分院推荐上报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评审材料,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澳博官方网站app领导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评审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二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1、各分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确保所有在校学生人人知晓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时间、条件和评审程序。

  2、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需获得年级或专业一名教师的书面推荐后,向分院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社会奖助学金不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10月15日各分院要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名单推荐工作,并将初审名单在本分院内进行公示五天,公示如有异议,于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无异议后上报澳博官方网站app资助管理中心。

  (二)10月21日下午14:00前,向澳博官方网站app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以下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书面及电子申请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书面及电子申请表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件及电子表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各分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三)10月21日澳博官方网站app对各分院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评审和汇总,10月22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公示完成后报教育厅。

  (四)10月24日起,各分院将助学金初审名单在本分院内进行公示五天,如有异议,于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10月30日各分院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件及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时报送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档次划分、资助标准、受助学生人数等。

  10月31日起澳博官方网站app审核公示后报教育厅。

  所有上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表格和规定的内容,规范填写(详见附件7),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分院重新填报。请各分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切实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评定工作。

  如有不明可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方叶惠子,电话18457879467(669467)。

  

  

  丽水职业技术学生处

  二0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 件:

  

 1、教育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doc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doc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doc

 4、各类汇总表(附件4、5、6).xls

 5、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