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丽职团[2019]6号《关于评选2018年度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志愿者之星、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会长、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校园微记者、“丽青春 耀环保”绿色达人和组织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先进集体:17级、18级团支部按照丽职团[2019]6号文件的评选条件和丽职团[2012]2号文件的评选标准进行自评,写好创建工作总结(图文并茂,适合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上展示),向学院分团委提出申请。4月17日下午学院分团委组织评选,各团支书准备创建工作总结册和5分钟展示PPT,分团委根据推荐总结册、展示情况、班级文明竞赛数据、班级志愿汇平均时数等条件评选出2个“五四红旗团支部”、3个“先进团支部”、1支“优秀志愿服务集体”、1支““丽青春、耀环保”绿色组织”。(填写附件2)
2.先进个人:各团支部根据按照丽职团[2019]6号文件的评选条件推荐“优秀团干”1名,“优秀团员”1名,“志愿者之星”一名。(填写附件3)
各团支部须在4月16日下午4:30前将所有推荐电子材料打包以《**班级2019年五四评选材料》为文件名发至3013880129@qq.com。纸质稿交至组织部部长金叶嘉同学(17858915569/631673)或学工办何吕亚老师处。
旅游与贸易学院分团委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