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7市本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5-12浏览次数:1667

各位老师:

        2017市本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通知转发如下,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我院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联系人:叶翔,电话:13625883122(583122)

关于组织申报2017市本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社会公共领域科技创新,积极鼓励和引导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加强学术建设,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市本级组织实施一批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 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2. 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建设项目

  二、支持方向

  (一) 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主要支持社会公益性领域具有公共性、非营利性和社会共享性的技术研发项目,重点领域包括:

  1. 生态环境领域主要围绕“五水共治”、大气污染、固废与土壤污染,以及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环境管理检测等开展研究与应用。

  2. 人口质量与健康领域主要围绕疾病诊治、健康养老、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等开展研究与应用,含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建设项目。

  3. 公共安全领域主要围绕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抗震防灾和安全生产等开展研究与应用。

  4. 围绕生态农业科技与新农村建设,农业资源循环高效生态循环的农业发展模式、农牧渔业废弃物自动化处理关键技术、农林牧渔产地环境治理与修复、农业生物药物高效施用与安全性评价等开展研究与推广。

  5. 事关我市重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电子商务、教育、文化、金融、体育、旅游等应用技术研究。

  (二)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建设项目主要支持已列入市级及以上医学重点(扶持)学科的医学学科,在人才、技术、基础条件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通过学科建设能够解决本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有利于推动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各类专业学科的技术研究。

  、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对象为市本级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事业单位的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推荐名额

  (一)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限额申报

  1. 医疗卫生机构:

序号

西医

名额数(个)

中医

名额数(个)

护理

名额数(个)

合计

(个)

丽水市中心医院

7

2

6

15

丽水市人民医院

7

2

6

15

丽水市中医院

4

7

4

15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8

2

5

15

丽水市妇保院

2

1

2

5

莲都区人民医院

2

1

2

5

丽水市中心血站




2

丽水市疾控中心




4

其他民营医疗机构




各单位限报1项


  2. 科研院所:

推荐单位

名额数(个)

备注

丽水学院

25

其中医学项目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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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丽水市农科院

8


丽水市林科院

4


丽水市检验检测院

3


丽水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2


其他科研单位


各单位限报1项


  3. 2017年与浙江大学签订科技合作协议的单位凭协议,额外增加不超过10项申报名额。

  (二)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建设项目各单位不限额申报

  、申报须知

  1.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通过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tms.lsinfo.gov.cn)进行填报,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合同书初稿,网上填报起止时间2017年5月11日0时—2017年5月30日24时止,逾期不再受理。各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盖章后于2017年5月24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农社处519办公室。

  2. 项目主要申请人上年度未获得过市级科技项目立项支持,且没有逾期未验收结题的市级科技项目,主要申请人近3年内不存在任何科研诚信的不良记录。

  3. 近两年内发生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的科室不能申报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建设项目。

  4. 项目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科教处评审后推荐。已获国家、省、市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

  5. 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支持经费额度为10万、5万、3万元三个类别。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建设的项目支持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

  6. 申请财政资助金额为10万元的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所需经费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