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要求值周人员人到位、岗到位、职责到位,具体规定如下:
一、值周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周日晚18:30开始至本周日下午17:00),周一上午交接。
其中,周一至周五上午7:50——8:20须有值周人员在教学、实训场所;周日至周四晚上18:30——20:30须在办公室(或教学楼);每天晚上须有值周人员下学生宿舍区。
二、值周主要职责
1、负责周一至周五上、下午教师及学生的上课迟到、早退检查工作。
2、负责周一至周五上、下午上课期间教室、实训室的巡查工作。
3、负责晚自修期间的纪律监督。
4、负责突发事件的汇报(向总支书记、院长汇报)和应急处理。
5、反映值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
6、认真做好每天的值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