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师有效发挥岗位优势和专业特长,促进对学习和工作的总结和提升,提高自身的教科研能力,争取更高层次教科研项目的立项,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教科研项目培育工程,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会计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申报时间
每年放寒假前发布通知,春季开学第一个月开始申报评审。
三、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执行“宽进严出”的原则。
2.原则上对申报内容不作具体限定。为了提高教科研项目与每位申报者所从事岗位工作以及学院中心工作的同向同行,为能与更高层次项目申报的有效接轨,对项目内容与主持人所在岗位工作匹配、与同时期上级项目申报内容更加衔接的,优先立项培育。
3.上述第2条所述“更高层次项目”,对已获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指市厅级(含)项目,对于未获得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指校级(含)以上项目。
四、结题管理
1.培育项目每年12月进行结题评定。
2.培育当年本院推荐申报更高层次项目并获立项的,参照澳博官方网站app科研处或教务处相关文件规定计算业绩分,本院不再重复计算。
3.培育当年本院推荐申报更高层次项目但未获立项的,本年度计入科研或教学业绩分10分,本项目仅计一次。
4.培育当年未获推荐申报更高层次项目但有论文发表的,按澳博官方网站app科研处的相关文件计分,本院不再从复计分。
5.培育当年无上述第3至4情形的,本院暂不予计算业绩分,可以在下一年继续申报。
附件1: 部分常规申报目录及基本方向.pdf
附件2: 教科研培育工程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