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征集条件的申报老师,请认真填写《丽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专家信息登记表》(表格见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前报送至丽水市生态环境 局 ( 丽 水 市 金 融 大 厦 1733 办 公 室 , 联 系 电 话 :0578-2098877)。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344453223@qq.com
附件:1.关于征集丽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专家库专家的函(黑章).pdf
2.丽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专家信息登记表.docx
人事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