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10-30浏览次数:1384

通知附件点此下载:

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材料目录.docx

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doc

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书.doc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9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46号)要求,现将2019年下半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每年5月、10月受理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申请。2019年下半年受理时间为:10251031日。

二、结题步骤:

1.立项一年后,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经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交科研处统一上传管理平台。

2.项目负责人登录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填写结题报告。

3.按结题材料目录(见附件)要求,将纸质结题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科研处。

三、结题要求:

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止。

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论文成果

论文成果须是公开发表,且项目负责人须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如预期成果为多篇论文,其他论文也可以是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内容与本课题研究相关,且标注课题资助信息、统一的立项号(非澳博官方网站app经费本编号或其他校内管理编号)。

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但需完整、清晰,经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在目录、正文做好标注。其中:

⑴发表在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应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且有标注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

⑵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的或论文集上的论文和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的须附有相关部门收录证明;

⑶在线发表、光盘的论文须附澳博官方网站app成果认定证明。

2.软件系统,以下形式之一:

⑴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

⑵软件系统光盘及说明书,同时附上测试报告或使用证明。

3.研究报告

正式的研究报告,并提供和研究内容相关的部门或单位开具的采纳证明。

4.著作/教材等出版物

正式出版物1份,并明确注明课题资助信息和统一的立项号。

5.专利

⑴预期成果要求授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作为合作发明人;

⑵预期成果要求申请的,须提供正式的申请授理材料及项目负责人作为合作申请人的材料。

四、不予结题的情况

1.不能提供教育厅项目立项文件的科研项目

2.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未达到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

3.提交的成果内容明显与项目研究无相关性;

4.论文未正式发表(含录用通知、清样稿、网上打印稿);

5.标注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找不到。

  

附件(请在页面顶端下载):

    1.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材料目录

    2.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

    3.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4.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书

 

联系人:叶翔,13625883122(583122)

        张永蕾,15857863553(663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