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现开展2024年度专业建设重点指标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标体系及等级评定
专业建设重点指标考核指标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和38个二级指标构成。专业建设重点指标考核等级评定办法如下:
A等:指标1.0、2.0两项总得分450分及以上,指标3.0得分60分及以上,且国家级奖项或项目1项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国赛项目)、省级重点项目2项及以上;
B等:指标1.0、2.0两项总得分400分及以上,指标3.0得分40分及以上,且省级以上项目或奖项(二等奖及以上)1项及以上。
C等:指标1.0、2.0两项总得分350分及以上。
D等:指标1.0、2.0两项总得分350分以下。
二、考核实施
1.对已有毕业生的专业(专业方向)进行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工作一般在年底进行。专业建设重点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对二级学院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专业教研室团队考核、奖励和职称评聘挂钩。
2.学院成立由教务处、科研与地方合作处、招生就业处、信息与设备管理处、教师发展中心、公体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相关指标进行评分。
3.考核结果报澳博官方网站app审定。
三、工作流程
本次考核统计实行网上填报和审核。
1.教研室申报。教研室主任登录澳博官方网站app质量工程平台填写本专业建设情况,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二级学院院长审核。
3.相关考核部门进行考核审定。
四、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逾期不受理。具体操作详见《专业建设重点指标考核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