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建筑与设计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二级学院工作管理制度的落实问题,进一步抓好《建筑与设计学院工作交接管理规定》的落实工作,完善形成二级学院工作交接、通报和抄告机制。
2016年9月,建筑与设计学院为规范学院工作交接程序,确保工作的安全稳定和延续性,避免因人员变动、岗位变更等原因影响党建、教学、学生等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工作实际,专门制定了《建筑与设计学院工作交接管理规定》,要求凡发生工作调动、岗位变更、职责调整等,必须办理工作交接。交接双方的交接手续是否完备是责任交接的重要依据,凡未办理交接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者,交出方将继续承担相关责任。在岗位变动有关文件正式公布或有关会议正式宣布后,交接双方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做好工作交接。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作交接的主要范围为:重点是涉及安全管理、文件资料、数据材料、固定资产及一切涉公财物。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