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丽水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07-28浏览次数:10

附件1.2025年度丽水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课题申报表.docx附件2.2025年度丽水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丽水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决定启动2025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着力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促进丽水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奋力开辟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新境界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研究重点

2025年度丽水市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重点为: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重大理论研究阐释等;②习近平总书记给景宁畲族自治县各族干部群众回信精神研究;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尤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研究;④“八八战略”在丽水的实践研究,相关创新理论研究;⑤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山区共富先行研究;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丽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⑦丽水地方特色历史文化研究,以及具有丽水特色的优势学科研究;⑧共同富裕、法治政府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⑨基础理论及冷门绝学研究等。申报者可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学术积累,专注于深入探讨我市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中的关键理论与实践议题,自行拟题申报。

课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导向,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跟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作决策服务。

三、申报要求

1.已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办系列课题及省社科联研究和科普课题并获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准申报本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课题。未获立项者,不受此限,但需重新申报。

2.以往立项的省社科规划办系列课题、省社科联研究和科普课题及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准申报2025年度常规课题。

3.市社科联各理事单位<各县(市、区)社科联、各院校社科联(科研处)、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分别负责受理本县(市、区)、本单位个人的课题申报事宜,并对申报课题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其它单位(非理事单位)的个人申报,由市社科联直接受理。

4.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的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原则上要求在3年内完成。

5.请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集汇总材料:1.纸质申报表一式6份;2.纸质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3.同时提交电子申报表、汇总表。

6.校内截止时间:9月13日(逾期不受理)。

 

 

   

科研处

202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