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2008—2020)》提出的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和弘扬生态文化这三大任务,做好保护、恢复、优化、建设这四篇文章,首先是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把各种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强大合力。其次要将其当作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丽水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保障、制度保证和科技支撑、投入支持,积极推动全民参与,确保实现。 认真落实三大任务,就要以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为取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一方面,经济生态化是发展生态经济的前提。具体要做到“四个凡是”:凡是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要加快淘汰;凡是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要禁止上马;凡是超标或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工业企业要停产治理;凡是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惩治。另一方面,生态经济化是发展生态经济的关键。要用市场经济的理念来审视我们的秀山丽水,突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等发展重点,把发展生态产业和扶贫开发、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把生态项目推向市场。要促进生态自然环境和生态人居环境的持续优化,并坚持优化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的有机统一。 优化生态环境,就要在更高水平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必须突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打响生态环境品牌。同时,要下大力气优化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和诚信环境。 培育生态文化软实力,就要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和价值观,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导向。要不断深化绿谷文化建设和民间艺术之乡建设,加快传统文化向生态文化的转化和重塑。 做好四篇文章,就要在规划和开发、建设的过程中,以优化人口和生产力布局构建好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基本框架。要立足规划推进产业集聚,加快产业向园区集聚,向瓯江沿线区域、高速公路及主要交通干线以及发展基础好、空间条件优、交通区位好的地区集聚,以集聚发展促进集约发展。 要立足培育推进城镇扩容提升,按照“内聚外迁”和“小县大城”的战略要求,加快中心城市和县域中小城市、中心镇建设,不断提升其人口和产业承载能力。要立足引导推进农村人口转移,进一步落实好《丽水市十万农民异地转移规划(2008—2012)》,大力推进整村搬迁和小规模自然村撤并,以农民异地转移减轻生态压力、推进生态保护。 要着力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坚持科学保护为先,以抓好瓯江源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为重点,实施好《瓯江干流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和《丽水市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切实加强动植物、水、湿地等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加强“浙南林海”的保护。要坚持科学修复为重,停止各种人为生态干扰,充分利用好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并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并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要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通过适度的开发,使潜在的生态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出来。 只要全市人民团结一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就一定能落实三大任务, 做好四篇文章,一定能在建设生态文明中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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