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博官方网站app美丽寝室项目专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拓展学生锻炼机会,加强美丽寝室建设,提高美丽寝室项目专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美丽寝室建设再上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个人素质
1.热爱澳博官方网站app,熟悉美丽寝室标准及有关规定;
2.具有良好观察能力和业务能力,并能根据客观证据做出正确的判断;
3.具有履行项目专员职责所需的保持充分独立性和客观性的能力,具有有效开展检查工作所需的个人组织能力和人际交流能力。
(二)培训经历
申请人应完成学生处指定的项目专员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检查经历
1.项目专员:申请人应在培训合格后,所在寝室建成美丽寝室;每周参加至少1次美丽寝室检查见习;指导建成至少1个美丽寝室,并由所在二级学院就申请人的能力给出鉴定意见。
2.高级项目专员:申请人应取得项目专员资格一学期以上;每周参加至少1次美丽寝室检查;培养至少2名美丽寝室项目专员或指导建成至少2个美丽寝室。
二、申请程序
每学期第1周、第2周内,申请人填写《美丽寝室项目专员申请表》,经二级学院学工办核定申请人个人素质条件、确认具备建成美丽寝室基础后签署推荐意见,每学期第3周统一报送学生处。
学生处对申请人寝室进行检查,公布基本建成美丽寝室的申请人名单,并组织开展培训,指导申请人完成检查经历。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或没有入围的申请人,当学期不再受理其申请。每学期末,综合申请人工作表现予以认定,认定合格的颁发美丽寝室项目专员证书或美丽寝室高级项目专员证书。
三、项目专员职责、职权和行为准则
(一)职责
1.对申请寝室实施现场检查,客观描述现场检查实际情况,科学评估申请寝室是否达到美丽寝室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综合评估现场检查情况,撰写检查报告;
2.完成学生处交办的其它审查工作。
(二)职权
1.检查申请寝室的床铺、书架、书桌、书柜、洗手间等有关情况。根据检查需要,可要求受检寝室提供相关的证据;
2.指出申请寝室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其整改;
3.向学生处如实报告申请寝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准则
1.遵守澳博官方网站app美丽寝室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2.遵循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
3.不断学习现场检查所需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现场检查能力;
4.尊重客观事实,如实记录,保证检查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5.未经学生处书面授权和申请寝室同意,不得讨论或披露任何与检查活动有关的信息;
6.接受学生处、二级学院的监督管理。
四、监督与管理
1.学生处统一负责项目专员监督管理。二级学院学工办负责所辖区域内项目专员日常管理工作。
2.项目专员、高级项目专员有效期均为1年。
3.项目专员视为学生干部由二级学院学工办加操行分,无任何经济报酬。学生处对工作业绩突出和表现优秀的项目专员,视情况给予表彰。
4.对违反项目专员行为准则,尚未构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处依据有关情况给予项目专员暂停资格等处置。暂停期内,项目专员采取相应整改措施,不得从事检查等活动,经学生处验证后方可恢复其资格。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撤销其项目专员资格:(1)隐瞒检查真实情况的;(2)弄虚作假的;(3)所在寝室被查处不合格的;(4)个人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被撤销项目专员资格的,1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如再次申请,须经培训、考核合格。
学生处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