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8作者:系统管理员被阅览数:197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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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人社〔2015〕48号.rar
请各位需要申报的老师,于3月24日前,按文件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后,报于所在分院,分院审核通过并同意推荐后统一报学院人事处。申报表电子稿和汇总表发邮箱ls278985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