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院属公司:
根据丽人社〔2015〕216号文件,现开展2014年度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岗位津贴对象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丽水市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岗位津贴审批表》(附件2,纸质每人1份,粘贴1寸电子版照片后,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名)。其中本次提高享受类别和新增享受津贴对象表格后附本人职称证书、博士学位证书或人才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1份。
2.《丽水市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岗位津贴对象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1份)。
3.《丽水市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岗位津贴对象信息采集表》(附件4,只需新增享受津贴对象填写,Excel电子表格1份)。
4.《审批表》、《汇总表》、《信息采集表》的填写,请严格按填表说明(填表说明见附件5)要求认真填写,不符合要求的需重填。
5.时间:11月20日前交学院人事处(行政楼718室)。
6.注意事项:详细请阅读丽人社〔2015〕216号文件。
附件:
附件1丽人社〔2015〕216号.ceb
附件2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政府岗位津贴审批表.doc
附件3丽水市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岗位津贴对象汇总表.doc
附件4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政府岗位津贴申报对象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5填表说明.doc
人事处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