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人社〔2013〕0009号文件,现开展2012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岗位津贴对象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及要求
1. 《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政府岗位津贴审批表》纸质稿1份(附件1,每人纸质1份,粘贴电子版照片后,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表格。
2.时间:1月21日前交学院人事处(行政楼815室)。
附件:
1.《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政府岗位津贴审批表》附件1审批表.doc
2.填表说明附件4填表说明.doc
3.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t20130114_8630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