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138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及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13〕37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现将2013年度市138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及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1. 《2013年度丽水市138人才工程、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稿1 份。
2.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两份;《丽水市138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一份。
市138第一层次和省151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可以兼报,登记表分别填写。
3. 佐证材料1册。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复印件,及登记表所列相关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根据登记表各项目按顺序排列,编制封面及目录,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要求不超过40页,单独装订成册。
二、截止时间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3月12日前交交学院人事处(行政楼815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rsc0578@163.com。
附件:
1. 《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138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及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13〕37号)
2. 2013年度市138人才和省151人才申报附件材料.rar
人事处
201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