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人实施办 〔 2012 〕 1 号 ,现进行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及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意申报人员请于3月20日前将材料交学院人事处(行政楼815室)。
(一) 申报重点资助对象材料:
1. 《 浙江省 151 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 1 份( 附件 1, 用 A3 纸打印);
2. 《 浙江省 151 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 》 一式 3 份(附件 2,用 A4 纸双面打印, 左侧装订);
3. 附件证明材料 1 份(根据申报表各项目按顺序排列, 单独装订成册) 。
(二) 申报第一 、 二层次培养对象材料:
1. 《 浙江省 151 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 份(附件 3, 用 A3 纸打印);
2. 《 浙江省 151 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 3 份(附件 4, 用 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 附件证明材料 1 份(根据登记表各项目按顺序排列, 单独装订成册) 。
以上除附件证明材料外 , 应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到学院人事处邮箱:rsc@lszjy.com
附件表格下载P020120229581541005067.rar
市人才办文件丽人实施办〔2012〕1号.rar
人事处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