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4-22作者:系统管理员被阅览数:1761次
各位教师:
根据丽联办〔2011〕3号文件,现就做好2011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选拔条件
省 151 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 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 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 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 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 已列入各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业绩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放宽到 43 周岁以下,经审定后列入市 138 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已列入市新世纪 138 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的,经审定后可直接列入省 151 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对象 。
二 、 选拔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1 年度全省选拔 151 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400 名,下达我市推荐指标 20 名。我市将选拔 138 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80 名(我院推荐指标8名),其中向省里推荐 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20 名。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入选人员给予科研资助,县(市、区)及所在单位给予配套资助。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其中 20%入选培养人员开展择优资助,每人资助 3 万元 。
三 、 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1.《 浙江省 151 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
情况一览表 》(表式见附件 2,用 A3 纸打印)1 份;
2.《 浙江省 151 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
情况登记表 》(表式见附件 3,用 A4 纸打印)3 份;
3.佐证材料 1 册(要求不超过 20 页,包括封面、目录);
4.使用浙江省 151 人才工程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1 份 。
请各申报人员 于 5 月 16 日 前将上述材料同时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学院人事处(Email:rsc@lszjy.com), 表格及软件均可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www.zjhrss.gov.cn/151 人才栏目) 。
附件:请点此下载附件
2. 附件2一览表.doc
3. 附件3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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