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我院法律教师叶高副教授作为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律师参与了一起消费者集体投诉某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3月 28日晚,丽水新闻频道对此作了报道。
叶高副教授,是我院法律教师,也是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在教学上叶老师能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受学生欢迎。教学之余,还利用自己法律专业的特长,积极服务于当地的经济建设。他是丽水信息港法律咨询栏目的在线律师,也是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律师团成员。每年在网上和在律师事务所里义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均在100人次以上。丽水市法律服务方面的一些重要活动,都有叶老师的身影。比如接受丽水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残疾人朱月明的交通事故受伤案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参加市直机关党员一条街服务活动中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每年“315”日的法律咨询工作;以及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参与消费者权益争议方面的调解工作等等。